风险事故与承保损因(peril and covered cause of lo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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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你的财物出事时,总有一个让它出事的原因:一场火、一阵狂风、一根爆裂的水管、一个小偷。那个原因——真正造成损坏的东西——就是风险事故(peril),也叫损因(cause of loss)。保险并不是简单地为“损坏”赔付;它赔付的是由保单同意承保的风险事故所造成的损坏。所以被龙卷风掀平的屋顶可能获赔,而同一个屋顶因多年失修而塌陷却得不到赔付,因为自然损耗不是承保的风险事故。
保单用两种方式来说明哪些风险事故算数。“列明风险”(named perils)保单逐一列出所保的——火灾、雷击、冰雹、盗窃——凡不在清单上的都除外;你必须证明损失来自清单上的某项风险事故。“一切险”(all-risk,或称开放式风险)则反过来:一切突发的、意外的都保,除了除外责任清单上列出的(如洪水、地震、战争或逐渐性的劣化)。一切险更宽,但并非真的“一切”风险——除外条款仍然把那些需要单独承保的重大系统性风险挖了出去。“承保损因”这个说法,不过是“本保单确实赔付的风险事故”的正式表达而已。
风险事故的定义对精算师很重要,因为每种风险事故都有自己的频率与严重程度特性,而且有些是巨灾性的(一场风暴同时击中整片地区),有些则相互独立(一场厨房火灾只影响一户)。定价和准备金常常按风险事故拆解;巨灾模型也是逐个风险事故建立的(飓风、地震、山火)。一个微妙而重要的点:因果可以有争议——如果飓风的风承保、而其洪水除外,那么判定房屋是被风还是被水毁掉的,可能是个数十亿美元的问题。
屋主的屋顶在风暴中被毁。若保单为“列明风险”且列有“风暴”,则获赔。但若损坏其实源于缓慢渗漏使梁木腐朽,则被拒赔——腐朽不是承保的风险事故,无论保单当初是怎么卖出去的。
列明风险 = 只有清单上的损因才赔;一切险 = 除了除外责任,其余都赔。
“一切险”是个便于销售的名字,而非字面承诺——洪水、地震和逐渐性损耗几乎总是除外。触发赔付的是风险事故而非损坏本身,所以许多大额理赔的成败,正取决于因果之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