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與內部控制

薩班斯-奧克斯利法案

/ SAR-baynz OX-lee /

2001 年至 2002 年前後,一連串美國大公司——以安然(Enron)和世通(WorldCom)最為出名——在被揭露財務報表係蓄意造假之後相繼崩塌,投資者和員工的積蓄化為烏有。公眾對公司數字的信任出現裂痕。作為回應,美國國會於 2002 年通過了一部法律,以其兩位提案人——薩班斯參議員和奧克斯利眾議員——命名,強制上市公司整頓其報告方式,並讓高管承擔個人責任。大家都簡稱它為 SOX。

SOX 一舉改變了多件事。它設立了一個新的監管者——公眾公司會計監督委員會(PCAOB),來檢查和監管那些審計上市公司的事務所——審計不能再自己監管自己。它要求高層管理人員(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在可能面臨刑事處罰的威懾下,親自證明其財務報表準確無誤。它著名的第 404 條要求管理層評估並報告公司財務報告內部控制的有效性,並要求外部審計師對此也加以鑒證。SOX 還收緊了審計師獨立性——例如,禁止審計事務所向其所審計的同一家公司出售某些利潤豐厚的諮詢服務——並強化了獨立審計委員會的作用。

SOX 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重塑了美國上市公司整個問責格局,並影響了世界各地的規則;正因為它,如今首席執行官才要為自己的報表簽字,內部控制文檔也成了一項重要的年度工作。誠實而平衡的看法是:SOX 確實提高了控制紀律和高管問責的標準,但它並非沒有代價。合規——尤其是第 404 條——既昂貴又繁重,對小公司打擊最大;而且和任何規則手冊一樣,它無法阻止一個鐵了心的舞弊者,只能抬高其被抓後的代價與後果。

根據 SOX,一家在美國上市的公司,其首席執行官和首席財務官必須親自簽署一份證明,確認年度財務報表準確無誤、內部控制已經過評估。如果他們明知報表虛假仍予證明,將面臨罰款乃至牢獄之災——這種問責在 2002 年之前並不以同樣形式存在。

SOX 讓高管把自己的名字——以及人身自由——押在了數字背後。

SOX 提高了問責,但合規成本高昂,尤其是第 404 條,對小公司尤甚。和任何規則一樣,它抬高的是舞弊的代價,而不是讓舞弊變得不可能。

又稱
SOXSarboxSOX 法案公众公司会计改革和投资者保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