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值與代位求償(salvage and subrogation)
/ SAL-vij; sub-ruh-GAY-shun /
保險公司賠付一筆理賠之後,故事並不總是就此結束——有時錢會流回來。如果你的車報廢了、保險公司按全值賠給了你,那輛撞壞的車現在歸保險公司所有;把它當廢鐵或零件賣掉就能拿回一些現金。而如果損失是別人造成的,保險公司可以去找那個人,追回它已經賠出去的錢。這兩種把錢要回來的方式,就是殘值(salvage)與代位求償(subrogation)。
殘值是保險公司在賠付全損後接管的受損財物變賣所得的回收——報廢車的廢鐵價值、火災倉庫裡未受損的存貨。代位求償是保險公司「接替」你的法律地位:既已賠付你的理賠,它就承繼了你向有過錯方起訴、並向其本人或其保險公司追償的權利。如果你停著的車獲賠 2 萬元,而有過錯司機的保險公司隨後通過代位求償償還了 1.8 萬元,那麼保險公司的淨成本只有 2000 元。兩者都減少保險公司的最終損失,常被合在一起作為「回收」(recoveries)處理。
精算師在計量損失時,按扣除回收後的「淨額」來記賬,因為一筆理賠的真實成本是賠出去的錢減去要回來的錢。回收可能數額可觀——尤其在車險裡——而且它們帶著自己的時滯到來,所以必須加以預測和提準備金,而不能等到發生時才入賬。提醒:回收是不確定的(有過錯方可能沒保險或沒錢,殘值價格也會波動),所以把它們扣減得太激進會低估準備金;總額對淨額的報告慣例必須前後一致地運用。
一輛送貨麵包車在另一名司機造成的車禍中報廢。保險公司向車主賠付 2.5 萬元,把殘骸以 3000 元賣出(殘值),並從有過錯司機的保險公司追回 2.2 萬元(代位求償)。保險公司的淨損失:25,000 − 3,000 − 22,000 = 0。
殘值 = 變賣殘骸;代位求償 = 向有過錯方追回。兩者都降低淨損失。
回收是不確定且延遲的,所以必須加以估計和提準備金,而不能想當然——一個沒錢或沒保險的有過錯方可能永遠賠不出。要分清數字是含還是扣除殘值與代位求償的;把兩者混用會污染賠付率和準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