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中的量子理論

光電效應(photoelectric effect)

想象一面牆邊的彈珠被擱在窄台上搖搖欲墜,而你正扔球去把它們打落。常識說,越大越有力的一扔總該更管用。可假如你發現:又小又快的球輕鬆就能打落彈珠,而又大又慢的球無論扔多少都打不動,那會怎樣?這正是光照在金屬上時提出的難題:決定電子是否飛出來的,是光的顏色,而不是它的亮度。這個難題就是光電效應。

更準確地說,光電效應是指:當頻率足夠高的光照在金屬上時,金屬裡會有電子被打出來。最令人意外的關鍵事實是:暗弱的藍光能打出電子,而強烈的紅光卻不能;並且,正確顏色的光更亮,只是打出更多的電子,而不是更快的電子。愛因斯坦在 1905 年這樣解釋它:光是一份一份來的——也就是光子——每一份攜帶 h 乘以頻率的能量。一個光子,一個電子:只有當單獨一份攜帶足夠的能量時,它才能釋放出一個電子。

誠實地說,它的重大意義在於:這一效應是決定性的證據,表明光不僅是波,也是一串離散的能量包——它是波粒二象性的基石,也是為愛因斯坦贏得諾貝爾獎的工作。對化學來說,同樣的思想支撐著我們如何測量把電子束縛在原子上的能量,比如通過光電子能譜這類技術。

用紅光照一塊潔淨的鋅板,無論燈多亮都毫無反應。換成紫外光,哪怕只有微弱的一點,電子也會立刻開始飛出來。這個閾值由頻率決定,而不是由強度決定——這是任何只把光當作波的圖像都解釋不了的事實,而光子圖像一句話就能搞定。

決定電子是否飛出的是顏色,而不是亮度。

存在一個最低頻率,稱為閾值,低於它就完全沒有電子出來。它對應於逸出功——把一個電子從那種特定金屬裡拉出來所需的能量。低於這個閾值的光子根本沒有足夠的能量,無論來多少個都沒用。

又稱
光电效应光電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