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表

綜合收益(comprehensive inco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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淨利潤捕捉的是做生意的結果——賣東西、付成本。但一家公司的財富也可能因為尚未流過這條「銷售-成本」循環的原因而發生變化:它持有的某些投資價值上下浮動,或者匯率波動改變了一家海外分支機構按本幣計的價值。這些都是價值的真實變化,然而會計規則在它們被實現之前,把它們擋在淨利潤之外。綜合收益就是那個更大的桶,把淨利潤和這些額外的變化都裝進來。

準確地說,綜合收益等於淨利潤加上其他綜合收益(OCI)——一組特定的利得和損失,會計準則規定它們暫時繞過損益表,轉而停留在權益裡。典型的 OCI 項目包括某些投資證券的未實現利得和損失、外幣折算調整,以及某些與養老金有關的變動。舉例來說,如果一家公司淨利潤 100,000,又有一筆尚未賣出的投資的未實現利得 15,000,那麼它的綜合收益就是 115,000,儘管淨利潤仍然是 100,000。

綜合收益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單看淨利潤可能錯過一家公司價值的重要波動。報告綜合收益,給出了一個更完整的視角,去看所有者權益在這段期間內因非所有者來源而發生了怎樣的變化。要理解的關鍵是它們為什麼被分開:這些項目往往是未實現且波動的,所以把它們擋在淨利潤之外,可以保護底線不被那些可能逆轉的帳面利得來回拉扯。綜合收益要麼列在損益表的末尾,要麼列在緊隨其後的一張單獨報表裡。

一家公司報出淨利潤 100,000,同時持有的投資在未賣出的情況下升值了 15,000;它的淨利潤仍是 100,000,但綜合收益是 115,000。

綜合收益 = 淨利潤加上其他綜合收益。

其他綜合收益中的項目被刻意排除在淨利潤之外,因為它們通常未實現、可能逆轉;不要把它們加進作為標題的利潤數字裡。

又稱
total comprehensive incomecomprehensive earnings综合收益全面收益綜合收益全面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