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險(財產與意外險)

綜合成本率(combined ratio)

如果你想用一個數字來說明保險公司在「承保這門正業」上到底賺了還是虧了——在計入它靠投資浮存金所賺的錢之前——那個數字就是綜合成本率。它只是把保費的兩大漏口加在一起:以理賠形式付出去的份額,以及花在經營公司上的份額。低於 100% 說明承保賺了錢;高於 100% 說明承保虧了錢。

準確地說,綜合成本率 = 賠付率 + 費用率 =(已發生損失 + 理賠費用)/ 已賺保費 +(承保費用)/ 保費。95% 的綜合成本率意味著每 100 元保費裡,95 元用於理賠和成本,留下 5 元承保利潤;105% 的綜合成本率意味著每 100 元保費虧 5 元承保。由於損失和費用兩塊有時用不同的保費基礎(已賺對簽單),綜合成本率是幾種慣例的混合——但圍繞 100% 這條線的解讀依然成立。

它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是承保紀律的頭條記分牌,管理者、分析師和監管者都盯著它。關鍵是:綜合成本率高於 100 並不總意味著公司整體虧了錢:保險公司在理賠付出之前,還會用所持的保費和準備金賺取投資收益,所以一條長尾業務線的綜合成本率可以高於 100,一旦加上投資回報卻仍然盈利。誠實的提醒:綜合成本率完全忽略投資收益和貨幣的時間價值,所以對賠付慢的業務線,它誇大了情況之糟;而對賠付快的業務線,它更接近全貌。

某業務線損失加理賠費用率為 72%,費用率為 26%。綜合成本率 = 72 + 26 = 98%——在投資收益之前有 2% 的承保利潤。若明年風暴把賠付率推到 80%,綜合成本率就升到 106%,承保由盈轉虧。

綜合成本率 = 賠付率 + 費用率;低於 100 = 承保盈利(投資收益之前)。

綜合成本率高於 100 並不自動等於虧損年——所持保費和準備金上的投資收益可能不止於此地把它補回來,尤其在長尾業務線。綜合成本率刻意忽略投資回報和時間價值,所以應把它與最終利潤對照著看,而不是取而代之。

又稱
CRcombined operating ratio综合成本率综合比率綜合成本率綜合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