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與內部控制

審計程序

驗房師檢查房子時,不會只做一次含糊的「檢查」——他們會做具體的測試:擰開每個水龍頭、按下每個開關、敲牆、讀電表。審計程序就是審計師為收集證據而執行的具體測試。每一項程序都是一個明確的動作,旨在確認有關財務報表的某個特定事實。

審計師有一套標準工具。檢查(inspection)指查閱某份文件或某項資產(讀合同、看機器)。觀察(observation)指親眼看著某個過程發生(在存貨盤點時站在倉庫裡)。函證(confirmation)指從外部方取得書面證明(銀行確認餘額、客戶確認欠款)。重新計算(recalculation)指把算式重做一遍(核對折舊是否算對)。重新執行(reperformance)指獨立地把公司本該運行的某項控制再做一次。詢問(inquiry)指向人提問——有用,但單獨使用很弱。分析程序(analytical procedures)指研究各種關係和趨勢以發現異常(如果銷售上升了 5%、運費卻暴漲了 60%,那就有事需要解釋)。各項程序大致分兩類任務:控制測試(控制有沒有起作用?)和實質性程序(實際金額對不對?)。

程序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正是它們把一個抽象目標——「核實收入」——變成具體的日常審計工作。程序的組合與深度由風險評估決定:高風險領域要用更多、更強的程序。需要記住的誠實要點是:沒有任何單一程序能憑自身證明一個數字。尤其是詢問,必須有佐證——一個只問管理層、把答覆記下來的審計師,其實什麼都沒有審。

為審計存貨,審計師會把幾種程序結合使用:觀察(看著員工在倉庫現場清點貨物)、檢查(查閱採購發票核對成本)、重新計算(重核數量乘成本的算式),以及分析程序(注意到存貨增長遠快於銷售,值得進一步深究)。

一項餘額通常要靠組合使用若干種不同程序來核實。

僅靠詢問是薄弱的證據——答覆必須用檢查、函證或重新計算來佐證。程序的選擇與深度應跟隨評估出的風險,而不是處處一樣。

又稱
audit testsaudit techniques审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