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绪、动机与奖赏
诱因显著性(想要与喜欢)
诱因显著性,指的是某个奖赏对你产生的“拉力”——那种像磁铁般驱使你去获取它的冲动。脑科学家发现,这股拉力(他们俗称为“想要”)竟然与奖赏实际带给你的快乐有多大(他们称之为“喜欢”)是两回事。“想要”是让你口水直流、双脚不由自主走向厨房的渴求;“喜欢”则是蛋糕入口后那份温暖的享受。两者通常结伴而行,却由不同的机制掌管,也能彼此分离。
“想要”这一面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一种叫多巴胺的脑内化学物质,它就像欲望的音量旋钮。提高多巴胺,奖赏便显得更勾人、更值得追逐——尽管味道一点也没变好。阻断多巴胺,动物面对甜食仍会咧嘴、舔嘴唇(“喜欢”完好无损),却几乎懒得抬爪去拿(“想要”消失了)。相比之下,“喜欢”依靠的是一些更小的“热点”脑区,它们使用大脑自身的阿片类和大麻素类信号。
这种分裂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重塑了我们对成瘾的理解。在一个对毒品上瘾的人身上,反复使用会把对毒品的“想要”推到极高的程度,而“喜欢”——也就是真正的快感——却逐渐褪去。结果便是对一样不再让人愉快的东西生出强烈而啃噬般的渴求:你拼命想要自己其实并不享受的东西。同样的错位,也会渗入暴食、强迫性赌博,以及手机通知带来的那一下牵引。
“想要—喜欢”之分主要由肯特·贝里奇和特里·罗宾逊提出,它推翻了多巴胺等同于快乐这一旧观念。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