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资产与折旧

处置损益(gain or loss on disposal)

当你终于卖掉一项旧的工作资产时,会有一个自然的问题:跟我记录上认定的价值相比,我是赚了还是亏了?如果你把一辆车卖得比账上的价值高,那是个惊喜——一笔利得。如果你不得不低价出手,那是个缺口——一笔损失。处置损益不过是那一刻的记分牌,把你换回的东西与资产的列示价值作比较。

处置损益是处置一项资产时收到的价款,与处置日资产账面价值(成本减累计折旧)之间的差额。若价款高于账面价值,是利得;若价款不足,是损失;若相等,则两者皆无。例如,一项账面价值 6,000 的资产以 9,000 卖出,产生 3,000 利得;以 4,000 卖出,产生 2,000 损失。关键的微妙之处是:损益是相对账面价值衡量的,而不是相对原始成本——一台花 50,000 买、已折旧到 6,000、再以 9,000 卖出的机器,仍显示 3,000 利得,而不是损失,尽管你卖的价钱比当初买的低。

这些损益之所以重要,是因为它们落在利润表上,通常作为营业外项目,并揭示出一些诚实的东西:利得往往意味着该资产折旧得太激进(寿命被低估),而损失可能意味着折旧得太慢。它们不属于正常营业利润,所以分析师在评判核心业绩时会把它们剔除。常见的陷阱是把售价与当初的买价比较;会计始终只在意与当前账面价值的比较。

一辆送货卡车成本 40,000,累计折旧 34,000,账面价值为 6,000。公司以 9,000 卖出。由于收到的 9,000 高于 6,000 的账面价值,它记一笔 3,000 的处置利得——尽管这辆卡车当初的成本远高于售价。

损益比较的是价款与账面价值——不是与原始买价。

处置利得不是营业收入,处置损失也不是营业费用——它们是营业外项目,所以一笔卖楼的巨额一次性利得可以粉饰净利润,却完全不反映核心业务。

又称
gain or loss on sale of assets处置利得或损失處置利得或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