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機與驅動
發電機(electric generator)
發電機就是反過來運轉的馬達:不是輸入電能換取運動,而是輸入運動換取電能。原理是法拉第定律——讓線圈在磁場中移動(或讓磁鐵掃過線圈),線圈兩端就出現電壓。轉得更快、或磁場更強,電壓就更大。腳踏車發電燈、風力發電機、你車子引擎蓋下的交流發電機,全是同一概念在不同尺度上的呈現。
在發電廠裡,由蒸汽、水力或風力驅動的渦輪帶動發電機的磁性轉子,產生的電壓被送上電網。關鍵在於發電機與馬達根本是同一台機器——差別只在能量往哪個方向流動。這正是油電混合或電動車能「回充」的原因:你一踩煞車,車輪就把馬達當發電機帶動,把車子的運動轉回成電池的電荷,而不是在煞車裡白白變成熱浪費掉。
EMF = −N·dΦ/dt
同一台機器在你踩油門時當馬達、踩煞車時當發電機——這正是再生煞車的核心,市區行駛時可回收電動車約 10–30% 的能量。
又称
另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