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緒、動機與獎賞
誘因顯著性(想要與喜歡)
誘因顯著性,指的是某個獎賞對你產生的「拉力」——那種像磁鐵般驅使你去獲取它的衝動。腦科學家發現,這股拉力(他們俗稱為「想要」)竟然與獎賞實際帶給你的快樂有多大(他們稱之為「喜歡」)是兩回事。「想要」是讓你口水直流、雙腳不由自主走向廚房的渴求;「喜歡」則是蛋糕入口後那份溫暖的享受。兩者通常結伴而行,卻由不同的機制掌管,也能彼此分離。
「想要」這一面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一種叫多巴胺的腦內化學物質,它就像慾望的音量旋鈕。提高多巴胺,獎賞便顯得更勾人、更值得追逐——儘管味道一點也沒變好。阻斷多巴胺,動物面對甜食仍會咧嘴、舔嘴唇(「喜歡」完好無損),卻幾乎懶得抬爪去拿(「想要」消失了)。相比之下,「喜歡」依靠的是一些更小的「熱點」腦區,它們使用大腦自身的鴉片類和大麻素類訊號。
這種分裂之所以重要,是因為它重塑了我們對成癮的理解。在一個對毒品上癮的人身上,反覆使用會把對毒品的「想要」推到極高的程度,而「喜歡」——也就是真正的快感——卻逐漸褪去。結果便是對一樣不再讓人愉快的東西生出強烈而啃噬般的渴求:你拚命想要自己其實並不享受的東西。同樣的錯位,也會滲入暴食、強迫性賭博,以及手機通知帶來的那一下牽引。
「想要—喜歡」之分主要由肯特·貝里奇和特里·羅賓遜提出,它推翻了多巴胺等同於快樂這一舊觀念。
又稱
另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