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盪與簡諧運動

虎克定律

/ HUUK's law /

虎克定律是關於彈簧的簡單規則:你拉得越用力,彈簧就回拉得越用力,而且成正比。把彈簧拉開兩倍遠,你感受到的力就是兩倍。它由羅伯特·虎克在 1600 年代提出,寫作 ut tensio, sic vis,拉丁文的意思是「伸長多少,力就多少」。它回答:當你拉伸或擠壓一個彈性物體時,它會如何反應?

精確地說,彈簧施加的力是 F = -k x,其中 x 是離開自然(未拉伸)長度的位移,k 是彈簧常數或勁度,單位為牛頓每公尺(N/m),負號表示彈簧的力與位移方向相反。反過來看,要把彈簧維持在伸長 x 的狀態,你必須施加的力是 +k x。硬的彈簧 k 很大,軟的彈簧 k 很小。

虎克定律是一種理想化,只在某個限度內成立。把真實的彈簧拉得太遠,超過它的彈性限度,它就會永久變形或斷裂,那漂亮的正比關係也隨之失效。但在適用範圍內,它極其有用:它給出彈簧儲存的彈性位能 U = 1/2 k x^2,也是掛在彈簧上的質量會做簡諧運動的原因。

把一個 0.20 kg 的質量掛在彈簧上,彈簧伸長了 0.10 m。重量(m g = 0.20 x 9.8 = 1.96 N)被彈簧平衡,所以 k = F / x = 1.96 / 0.10 約等於 20 N/m。

量出已知重量把彈簧拉長多少,就能得到它的勁度 k。

虎克定律只是在彈性限度內成立的近似;把彈簧拉得太遠,它會永久變形,不再遵守 F = -k x。

又稱
spring law彈簧定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