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体行动制度的演进
社群能自己治理共享之物——既不必卖掉,也不必交给国家。
如果那个著名的「公地悲剧」——说共享一片牧场或一处渔场的人,终将把它毁掉——根本就不成立呢?
核心想法
几十年里,教科书的说法都很决绝:任何人人可用、却无人拥有的资源,注定要完蛋。每个人都赶在别人之前尽量多拿,于是共享的牧场、渔场或森林被毁掉。能提供的解药只有两种:把它围起来卖掉(私有化),或者交给政府来管。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则去实地看了看。她走访一个个真实的社群——瑞士的山村、日本的森林、西班牙的灌溉网、菲律宾的水渠——发现有些共享资源,被它们自己的使用者可持续地经营了数百年。靠这资源吃饭的人,悄悄地发明了自己的规则,彼此盯着看大家是否遵守,并处置那些占便宜的人。原来,第三条路一直都在。
它是如何诞生的
奥斯特罗姆受的是政治学训练,而那时的经济学,正越来越把人模型化为孤立的自利最大化者。她与丈夫文森特,以及印第安纳大学布卢明顿研究院的同事们,花了数十年,搜集真实社群如何治理水、鱼、牧场与森林的田野研究。1990 年的《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把这些证据提炼成一个论证和一套设计原则。
2009 年,这项工作为她赢得诺贝尔经济学奖——史上第一位女性得主——「以表彰她对经济治理、尤其是公地的分析」。这一抉择让许多经济学家意外:奥斯特罗姆是政治学家,她的结论来自耐心的田野、而非方程式;她的获奖,也拓宽了这门学科所认可的「证据」之边界。
它为何重要
它推翻了一条曾左右现实政策的常识——这条常识曾被用来为「把村庄土地私有化、把森林与渔场收归国有」辩护,而那样做,有时恰恰毁掉了一直让这些资源保持健康的本地制度。奥斯特罗姆表明:社群往往是它们共享之物的最佳守护者;她还给改革者一份具体的清单:自主治理在什么情形下可能奏效。
一个可以想象的画面
想象合租公寓里一个共用的厨房。若谁都不肯商量,水槽里堆满碗碟、牛奶总是不翼而飞——这就是缩小版的公地悲剧。但大多数合租屋并不会就此崩坏:室友们排出一张值日表,留意谁在偷懒,并在有人屡屡占便宜时先轻声提醒、再正色相告。无需房东,也无需变卖——只要清晰的边界、共享的规则、彼此的注视,和与过错相称的后果。把这一切放大,正是奥斯特罗姆看到的、把森林与渔场维系了数百年的东西。
它的位置
奥斯特罗姆的公地,正面对峙着加勒特·哈丁 1968 年的「公地悲剧」,也对峙着博弈论囚徒困境里那种孤立、纯然自利的行动者(参见本馆的约翰·纳什)。亚当·斯密揭示了自利如何能被市场所引导,凯恩斯指出了市场何处需要国家,而奥斯特罗姆勾勒出第三个领域——社群为自己搭建的制度——并以此重塑了气候变化时代的环境与发展政策。
Freedom in a commons brings ruin to all. — Garrett Hardin, Science 162 (1968), the conclusion Ostrom sets out to test.
Clearly defined boundaries: Individuals or households who have rights to withdraw resource units from the CPR must be clearly defined, as must the boundaries of the CPR itself. — Ostrom, Table 3.1, design principl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