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結果頑固的簡單實驗
在真空中取一片乾淨的金屬板,用光照它。電子會從表面被打出來——你可以把它們收集成電流。這就是光電效應,而它的細節就是不肯符合光的波動理論。
波是平滑地傳遞能量的,因此波動物理預測三件事:只要夠亮或等得夠久,任何顏色最終都該有效;愈亮的光該給出愈高能的電子;而且電子在吸收能量時應該有一段時間延遲。
實驗在每一點上都給出相反的答案。低於某個底限頻率,就完全沒有反應,無論光多麼刺眼。高於它,電子立即出現,即使在昏暗的光束中也一樣。而電子的最大動能取決於光的頻率(顏色)——與亮度無關。亮度只改變有多少個電子跑出來。
愛因斯坦的光子
1905年,愛因斯坦把普朗克的能量小塊當真。他主張光本身是量子化的:一束光是一陣粒子雨——光子——每個光子帶有固定的能量,只由頻率決定。普朗克把牆壁量子化;愛因斯坦則把飛行中的光量子化。
光子的能量:與頻率成正比,與波長成反比。
光的便利捷徑:乘積 hc 約等於 1240 eV·nm,因此波長為 \lambda(以奈米計)的光子,能量為 1240/\lambda 電子伏特。約 400 奈米的紫光,每個光子約帶 3.1 eV;約 700 奈米的紅光則只約 1.8 eV。
謎團就此化解。一個光子把全部能量給一個電子。高頻光子是一記猛烈的單擊;低頻光子太軟,而堆上更多的軟光子(把低頻光加亮)也無濟於事,因為它們是一個一個作用的。這正是為何會有底限。
光電方程式
為了逃離金屬,電子必須先付一筆能量過路費——功函數 \varphi,即掙脫表面所需的最小能量。光子付完之後剩下的,就變成電子的動能。
愛因斯坦光電方程式:光子能量減去功函數。
底限頻率:低於它,hf 不足以支付過路費,沒有電子能逃出。
實驗者用截止電壓來測量 K_{\max}:施加反向電壓,直到連最快的電子都被擋回,於是 eV_{\text{stop}} = K_{\max}。把 V_{\text{stop}} 對頻率作圖,會得到一條斜率為 h/e 的直線——密立根正是用這條線,從愛因斯坦方程式測出了普朗克常數。
看見它,並算一遍
範例。波長 400 奈米的紫光照在功函數 \varphi = 2.30 eV 的金屬上。求射出電子的最大動能、截止電壓,以及仍然有效的最長波長。
- 光子能量:E = 1240/\lambda = 1240/400 = 3.10 eV。
- 減去過路費:K_{\max} = 3.10 - 2.30 = 0.80 eV。
- 截止電壓:eV_{\text{stop}} = K_{\max},所以 V_{\text{stop}} = 0.80 V。
- 底限波長:\lambda_0 = 1240/\varphi = 1240/2.30 \approx 539 奈米。綠光或更紅的光(更長的 \lambda)無論多亮都打不出電子。
愛因斯坦因這項工作獲得 1921 年諾貝爾獎,而非因相對論。這是光確實具有粒子性的第一個硬證據——也引出一個顯而易見的下一問:如果波可以是粒子,那麼粒子能不能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