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VANA
Explore Library Glossary Getting Started Three Levels Fields How it works Mission
Join the mission
All guides

若…則…:證明究竟如何運作

你已經認識了原始名詞、公設,以及可以測量的角。現在我們把它們接起來。所謂證明,不過是一串誠實的「若…則…」步驟,把一個你仍懷疑的事實,一路拉回到你早已接受的事實上。

每個主張的形狀:若…則…

在前三篇導覽中,你已蒐集好原料:原始名詞點、線、平面;我們約定不加證明就接受的公設共有概念;以及你學會測量的線段射線。證明,就是用這些原料蓋出來的東西。但在動工之前,你得先看清幾乎每個幾何主張暗地裡都具有的同一種形狀。

這個形狀就是條件句,寫成「若 P,則 Q」。「若」後面那段是前提(P)——你被允許假設的東西。「則」後面那段是結論(Q)——你必須抵達的目的地。「若兩角構成一個線性對,則它們互補」白白給你 P(一個線性對),並要求你掙得 Q(它們的度數相加為 180 度)。條件句是一個單向的承諾:對於 P 為假時會發生什麼,它什麼也沒說。

同樣的字眼,重新排列——以及陷阱

拿任何一個條件句「若 P,則 Q」,你都可以把 P 與 Q 重新洗牌,變出三個親戚。逆命題把它們對調:「若 Q,則 P」。否命題把兩者都否定:「若非 P,則非 Q」。逆否命題兩件事都做——既對調又否定:「若非 Q,則非 P」。這四者並不能互換,而把一個命題與它的逆命題搞混,是整個幾何學裡初學者最常犯的單一錯誤。

把這四者並排來看。原命題是「若 P,則 Q」。逆命題是「若 Q,則 P」,它保證成立。否命題是「若非 P,則非 Q」,同樣保證成立。唯有逆否命題「若非 Q,則非 P」,總是與原命題共享真假值——一者為真,另一者亦真;一者為假,另一者亦假。

把陷阱講具體些。「若一個數是 4 的倍數,則它是偶數」為真。它的逆命題「若一個數是偶數,則它是 4 的倍數」卻為假——6 是偶數,但不是 4 的倍數。而逆否命題「若一個數不是偶數,則它不是 4 的倍數」為真,而且必然為真,因為一個命題與它的逆否命題總是同生共死。這並非巧合;它正是一整類證明手法背後的引擎,我們將在本單元最後一篇導覽中見到它。

當逆命題碰巧也為真時,P 與 Q 便是等價的,於是我們把兩個箭頭熔成一個。「M 是 AB 的中點,當且僅當 |AM| = |MB| 且 M 在 A 與 B 之間(介於性)」就是一個雙條件句——「當且僅當」雙向都成立。每個嚴謹的幾何定義骨子裡都是雙條件句,這正是為何定義在證明中可以正用也可以反用,而這份自由,一條普通的定理未必能給你。

一個反例就足以致命

在證據這件事上,幾何學殘酷地不對稱。要擊倒一個「若 P,則 Q」的主張,你根本不需要任何論證——你只需要一個 P 成立卻 Q 失敗的個案。那個個案就是反例,一個就夠了。上面那個數字 6,憑一己之力就拆毀了那個錯誤的逆命題。再多符合規律的例子,也救不回一個哪怕只有一個反例的主張。

但請注意它的另一面,因為這正是證明存在的全部理由。要建立「若 P,則 Q」,找到一千個吻合的例子什麼也證明不了——永遠可能存在一個你尚未畫出的反例。量了三對對頂角、看見它們相等,是令人鼓舞,卻不是定論。確認永遠補不上那道缺口;唯有證明——一個一次涵蓋所有可能情形的論證——才能。這份不對稱——一個反例即可推翻,而任何有限堆例子都無法證實——正是公理化方法被發明出來的原因。

一個演繹步驟被允許是什麼

一個證明,是一條從前提通往結論的有限陳述鏈,其中每一節都由你早已取得使用權的某樣東西所支持。而你能援引的理由,永遠只有四種,一旦你看清這點便會感到解放——這份菜單很短。

  1. 一個已知——題目作為前提 P 一部分交給你的東西。你可以直接寫下它。
  2. 一個定義——因為每個定義都是雙條件句,你可以正用也可以反用(例如「中點」讓你推得 |AM| = |MB|,而相等的兩半也讓你推得「中點」)。
  3. 一個公設或共有概念——不加證明就接受的規則,例如你上一篇導覽見過的角加法公設線段加法公設
  4. 一個已被證明的定理——一旦「對頂角相等」獲證,它便加入你的工具箱,往後任何證明都可指名援引它。

這正是第 2 篇導覽中定義與定理之別在真正派上用場。定義是一個隨時可援引的免費命名動作;定理則是一個必須先以證明掙得、才可重複使用的主張。你絕不可以做的,是用「在我的圖裡看起來是真的」來支持某一步。圖只是你下筆的嚮導,永遠不是你結論的理由——圖可能畫得略有偏差,而證明必須對那些你看不見的情形也照樣成立。

為何要兩欄——以及一個完整的小證明

如今那個著名的格式就說得通了。兩欄式證明把每個陳述放在左欄,並在它正旁邊的右欄放上它的理由。左欄是事實之鏈;右欄則為每一行回答「憑什麼?」凡是右欄無法以已知、定義、公設或先前定理來辯護的,都不准出現在左欄。這個排版不是官僚作風——它是一份承諾,保證沒有任何一步是未經辯護就被偷渡進來的。

Given:  ray BD lies between ray BA and ray BC, and m(angle ABD) = m(angle DBC).
Prove:  ray BD bisects angle ABC.

  Statement                              Reason
  1. m(angle ABD) = m(angle DBC)         1. Given
  2. m(angle ABD) + m(angle DBC)         2. Angle addition postulate
        = m(angle ABC)                        (ray BD is between the others)
  3. m(angle ABD) + m(angle ABD)         3. Substitute line 1 into line 2
        = m(angle ABC)
  4. 2 * m(angle ABD) = m(angle ABC)     4. Combine like terms
  5. ray BD bisects angle ABC            5. Definition of angle bisector
左欄的每個事實,都在右欄以四種允許理由之一加以辯護。

慢慢讀這個證明,看著機器運轉。第 1 行是已知。第 2 行援引一個公設。第 3、4 行純粹是代數——而請注意,在角的度數上做代數的權利,來自第 3 篇導覽,那裡度數成了你可以相加、可以代入的實數。第 5 行反向讀取角平分線的定義,這是雙條件句所允許的。你一開始的那個懷疑——BD 真的平分了這個角嗎?——已被一節又一節誠實的鏈環,拉回到你早已接受的事實上。

兩欄式是初學者的鷹架,並非唯一誠實的格式。把同一個論證寫成流暢的散文,便是段落式證明,隨著你成長,你會倚賴文字而捨棄方格。但底下的紀律從不改變:每個主張都得掙得它的位置,否則就不屬於這裡。在本級最後一篇導覽中,你將親自握筆,從一張空白頁寫出一個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