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报案赔款准备金(IBN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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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现在是除夕,你正在为这一年结账。在外面某处,今天下午一辆送货车在冰面上打滑,撞坏了别人停着的车——但车主还没给你打电话,而且接下来一周也不会打。这起事故已经发生在你这一年里;账单已经在路上;你只是还不知道而已。你必须为所有这类事故——已经发生、尚未向你报案——预留的钱,就是 IBNR 准备金。IBNR 的意思是“已发生但未报案”。
准确地说,IBNR 是对那些在评估日当天或之前已经发生、但截至评估日尚未向保险公司报案的事件的赔款成本估计。由于这些赔案没有卷宗、没有索赔人、也没有逐案准备金,精算师无法一笔笔清点;这个金额只能从历史中推断——过去各年有多少赔案是迟报的,金额有多大。举例来说,如果历史数据显示某事故年到第一年末只报出了约 70%,而你已经入账 700 万已报损失,那么你会预期最终损失接近 1000 万,并为尚未报案的余下部分提取约 300 万 IBNR。(在宽泛用法中,“IBNR”有时被扩大到也包含已报案赔案的预期未来发展,但严格来说那部分是 IBNER。)
在责任险等长尾险种上,IBNR 极其重要,因为赔案可能在事故发生多年后才浮现——比如十年后才确诊的职业病。在这些险种上,IBNR 可能远大于逐案准备金,所以估错了就会在多年里悄悄扭曲利润和资本。一个关键的诚实点:IBNR 恰恰因为涉及谁都没见过的赔案,是准备金中最不确定的部分,因此它高度依赖“过去的报案模式仍然成立”这一假设——而这个假设在法律、社会或经济发生变化时就会失效。
某保险公司年末记录了当前事故年的 4000 笔已报案赔案。从十年的发展三角中它知道,一个年度通常约有 15% 的赔案会在第一个年末之后才报进来。因此它预期还有大约 700 笔自己尚未见过的赔案,并提取 IBNR 来覆盖它们的预期成本,尽管它一笔都叫不出名字。
IBNR 为那些已经发生、但保险公司还不知道其存在的赔案预留资金。
严格来说,IBNR 只指尚未报案的赔案;已报案赔案预期的向上漂移属于 IBNER。许多公司把两者合并报告为“整体加 IBNR”,所以看到一个数字时务必先弄清它用的是哪种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