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集體行動制度的演進
社群能自己治理共享之物——既不必賣掉,也不必交給國家。
如果那個著名的「公地悲劇」——說共享一片牧場或一處漁場的人,終將把它毀掉——根本就不成立呢?
核心想法
幾十年裡,教科書的說法都很決絕:任何人人可用、卻無人擁有的資源,注定要完蛋。每個人都趕在別人之前盡量多拿,於是共享的牧場、漁場或森林被毀掉。能提供的解藥只有兩種:把它圍起來賣掉(私有化),或者交給政府來管。
埃莉諾·歐斯壯,則去實地看了看。她走訪一個個真實的社群——瑞士的山村、日本的森林、西班牙的灌溉網、菲律賓的水渠——發現有些共享資源,被它們自己的使用者可持續地經營了數百年。靠這資源吃飯的人,悄悄地發明了自己的規則,彼此盯著看大家是否遵守,並處置那些占便宜的人。原來,第三條路一直都在。
它是如何誕生的
歐斯壯受的是政治學訓練,而那時的經濟學,正越來越把人模型化為孤立的自利最大化者。她與丈夫文森特,以及印第安納大學布魯明頓研究院的同事們,花了數十年,蒐集真實社群如何治理水、魚、牧場與森林的田野研究。1990 年的《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把這些證據提煉成一個論證和一套設計原則。
2009 年,這項工作為她贏得諾貝爾經濟學獎——史上第一位女性得主——「以表彰她對經濟治理、尤其是公地的分析」。這一抉擇讓許多經濟學家意外:歐斯壯是政治學家,她的結論來自耐心的田野、而非方程式;她的獲獎,也拓寬了這門學科所認可的「證據」之邊界。
它為何重要
它推翻了一條曾左右現實政策的常識——這條常識曾被用來為「把村莊土地私有化、把森林與漁場收歸國有」辯護,而那樣做,有時恰恰毀掉了一直讓這些資源保持健康的本地制度。歐斯壯表明:社群往往是它們共享之物的最佳守護者;她還給改革者一份具體的清單:自主治理在什麼情形下可能奏效。
一個可以想像的畫面
想像合租公寓裡一個共用的廚房。若誰都不肯商量,水槽裡堆滿碗碟、牛奶總是不翼而飛——這就是縮小版的公地悲劇。但大多數合租屋並不會就此崩壞:室友們排出一張值日表,留意誰在偷懶,並在有人屢屢占便宜時先輕聲提醒、再正色相告。無需房東,也無需變賣——只要清晰的邊界、共享的規則、彼此的注視,和與過錯相稱的後果。把這一切放大,正是歐斯壯看到的、把森林與漁場維繫了數百年的東西。
它的位置
歐斯壯的公地,正面對峙著加勒特·哈丁 1968 年的「公地悲劇」,也對峙著博弈論囚徒困境裡那種孤立、純然自利的行動者(參見本館的約翰·納許)。亞當·斯密揭示了自利如何能被市場所引導,凱因斯指出了市場何處需要國家,而歐斯壯勾勒出第三個領域——社群為自己搭建的制度——並以此重塑了氣候變遷時代的環境與發展政策。
Freedom in a commons brings ruin to all. — Garrett Hardin, Science 162 (1968), the conclusion Ostrom sets out to test.
Clearly defined boundaries: Individuals or households who have rights to withdraw resource units from the CPR must be clearly defined, as must the boundaries of the CPR itself. — Ostrom, Table 3.1, design principle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