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種句子
在上一篇你認識了點、線與平面——這些是歐幾里得拒絕定義的詞,因為你總得有個起點。現在把鏡頭拉遠一點。幾何裡的每一句話,恰好屬於四種之一:原始名詞、定義、公設,或是定理。知道一句話屬於哪一種,就知道你是可以直接拿來用,還是欠這個世界一個證明。這個小小的習慣——隨時自問「這是哪一種敘述?」——正是「真正在做幾何的人」和「只是在看圖的人」之間最主要的分野。
把它想成一盒剛拆封的桌遊。原始名詞是實體棋子——你指著它說「這是一個兵」,卻不解釋兵「究竟是什麼」。定義替你會反覆談到的組合命名。公設是大家開局前共同接受、印在說明書上的規則。而定理,則是一旦接受了那些規則之後,能被證明「必然成立」的一切。關鍵在於:你從不去證明規則本身,你是用規則去證明別的東西。
原始名詞與定義
為什麼要允許完全沒有定義的詞?因為每個定義都得用更簡單的詞去搭建,若永不停下就會無止盡地往下繞——「點是一個位置」,那位置又是什麼?歐幾里得誠實的回答是:挑出極少數的原始名詞(點、線、平面)並拒絕定義它們,只透過公設來固定它們的行為。這不是偷懶,而是誠實的代價。你無法定義一切,於是你坦然地選定地基,而不是假裝它不存在。
一個好定義同時做兩件事:用既有的詞,把該包含的全包進來、該排除的全排出去。「線段的中點是把它分成兩相等部分的那個點」之所以成立,是因為點、線段與「相等」都已備妥可用。定義天生是可逆的——若 M 是中點,則兩段相等;若兩段相等,則 M 是中點。這條雙向道,正是讓定義能當作雙條件句來使用的關鍵,而那是你在每個證明裡都會倚靠的工具。
公設:你約定接受的規則
公設(或稱公理)是一個不經證明就被接受、好讓推理得以開始的敘述。歐幾里得在《幾何原本》開篇就列了五條。前四條溫和而符合直覺:任兩點之間可連一直線;線段可延伸成直線;以任意圓心與半徑可畫一圓;所有直角彼此相等。他在這些之外還列了共有概念——更普遍的真理,像是「與同一事物相等的兩事物彼此相等」。共有概念是基本到遠超出幾何範圍的公設,當你寫下「AB = CD 且 CD = EF,故 AB = EF」時,你就一直在用它。
著名的第五條——平行公設——卻不一樣,即使在現在也值得誠實地一見。它大致是說:過一條給定直線外一點,恰有一條平行線。兩千年間數學家覺得它太複雜、不像只是一條規則,於是試圖用其他四條把它證出來。他們全都失敗了——不是因為不夠聰明,而是因為它確實無法從那四條導出。這場失敗最終成了數學史上最偉大的解放之一:否定它,你會得到一套不同卻完全自洽的幾何。我們離那裡還很遠,但從一開始就該明白:公設是「選擇」,不是「誡命」。
定理:靠努力換來的敘述
定理是一句你不被允許直接假設的敘述——你必須靠一連串從原始名詞、定義、公設與任何已證定理出發的推理,把它「掙」來。公設與定理之間的界線,正是定義與定理之別的全部重點:定義是你可以隨意援用的命名約定,而定理則是一個在你信任它之前、必須先有證明的主張。「三角形內角和為 180 度」並非從規則盒裡一望即知——它是一條定理,而且是一條漂亮的定理,你會在本級後面把它證出來。
把整個結構放在一起看。由上而下讀:每一層只准使用它上方的層,絕不可用到下方。這就是人們所說的公理化方法——以嚴格的次序製造出確定性,使得一個證明一旦正確,就永遠正確。
UNDEFINED TERMS point, line, plane (used, never defined)
DEFINITIONS midpoint, right angle, ... (named from earlier words)
POSTULATES the 5 postulates, common (accepted, never proved)
notions
THEOREMS triangle angle sum = 180, (each PROVED from above)
vertical angles equal, ...
rule of the game: any line may rest ONLY on the lines above it.一個反例就終結爭論之處
證明的兩半之間有個尖銳的不對稱,初學者常會忽略。要確立一個一般性主張為真,再多例子都永遠不夠——查驗一千個三角形,並不能證明每個三角形都遵守某規則。但要確立一個主張為假,單單一個反例就具決定性、無可挽回。只要有一個三角形打破了該模式,那條被宣稱的定理就死了,不得上訴。這正是為什麼數學家把「我試過的每個情形都成立」當成線索,而非結論。
一個極小的實例。假設有人主張「每個看起來像直角的角都恰好是 90 度」。要檢驗它,你不是去蒐集附和的圖;你是去獵找一個唱反調的。畫一個看似方正、實則畫成 88 度的角——成了,主張倒下。現在反過來:要捍衛真正的敘述「所有直角彼此相等」,你根本無法靠畫圖達到確定,你必須援引那條這樣說的公設。例子只能摧毀一個主張,永遠無法建立一個主張。
- 說出四種類別:原始名詞、定義、公設、定理。
- 對任何句子,問:我能自由使用它,還是必須先證明它?
- 要證一般性主張為「真」,給出一連串推理——絕不能只靠舉例。
- 要證一個主張為「假」,給出恰好一個反例。
讓各部件動起來
於是整台機器組裝完成:原始名詞給我們棋子,定義替有用的排列命名,公設與共有概念提供我們約定接受的規則,而定理則是我們能靠誠實推理從那些規則中逼出的一切。一個證明,不過是順著這些層次往下走的一趟有嚮導的散步,每一步都引用一句你已有資格使用的敘述。其中沒有任何魔法;確定性完全來自於你對「可以倚靠哪些句子」這件事的嚴格。
在下一篇,我們把真實、可量度的對象放到這台顯微鏡下——你真的能賦予數字的線段、射線與角——並認識讓長度與角度量能相加的加法公設。在那之後,兩篇 If-Then 的指南會把這整套機器放出來運轉,你將寫出本級之所以得名的兩欄式證明。你已掌握了最難的觀念:在幾何裡,你不會因為一件事「看起來對」就相信它;你相信它,是因為遊戲的規則逼得它非如此不可。